失信被执行人 |
祺剑(福建)服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9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583民初5435号 |
案号 |
(2019)闽0583执35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祺剑(福建)服饰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陈立平代偿款1769651元及利息(利息以1569651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8日起、以50000元为基数分别自2018年6月8日、7月9日、8月7日、9月13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二、南安市宏涛毛衫织造有限公司、黄剑锋、苏惠玲对上述祺剑(福建)服饰有限公司未能偿还的代偿款1769651元及利息各承担六分之一的还款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4-25 |
发布时间 |
2019-05-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9)闽0583执3530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25 |
执行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769651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苏慧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83789010555X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安市洪濑镇东溪工业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