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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开润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408********KG2U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881民初2339号
案号
(2020)皖0881执16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桐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盛运钢结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借款本金1736万元及利息、罚息335030.26元(利息、罚息计算至2020年4月20日止),合计17695030.26元。并承担以借款本金1736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21日起按5年利率7.83%计算至清偿时止的利息。二、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对被告安徽盛运钢结构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桐城市经济开发区兴隆东路北侧5户(桐房地权证2014字第85735号、桐房地权证2014字第85737号、桐房地权证2014字第85738号、桐房地权证2014字第85739号、桐房地权证2014字第85740号)、桐国用(2014)第2929号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安徽开润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开晓胜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安徽开润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开晓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安徽盛运钢结构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7970,减半收取63985元。由被告安徽盛运钢结构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桐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9-04
发布时间
2020-09-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齐龙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881MA2N52KG2U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桐城经济开发区兴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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