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玖久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47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311民初329号 |
案号 |
(2020)苏1311执10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玖久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宿迁市宿豫区企业互助协会给付借款2371.052616万元及利息11190750.16元(计算至2019年1月10日)、之后利息(以2371.052616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0日起按照年利率24%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律师费3万元;二、驳回原告宿迁市宿豫区企业互助协会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20230元,由被告玖久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20230元。第19页/共19页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5-06 |
发布时间 |
2020-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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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朱烈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00134798038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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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大道9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