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肇庆金世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14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202民初556号 |
案号 |
(2020)粤1202执22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肇庆金世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梁炳贤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清偿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239.39元、罚息657.59元(利息、罚息暂计至2019年10月31日,之后按照440708101-0091-20194341961、440708101-0091-20195194699号的《中国建设银行小微企业快贷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到肇庆金世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梁炳贤还清本息之日止)。二、被告肇庆金世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梁炳贤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支付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1000元。三、本案案件受理费549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38.97元,合计1087.9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肇庆金世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梁炳贤负担,并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时一并迳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时间 |
2020-09-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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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梁炳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200731487799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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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肇庆市和平路44号A幢首层A11卡商铺之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