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800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703民初8406号、(2019)粤0703民初8406号之一、(2020)粤07民 |
案号 |
(2020)粤0703执43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571203603482】。一、被告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人民币468518.96元以及利息(利息以人民币468518.96元为基数,从2019年9月3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货款清偿之日止)给原告江门市允通电子有限公司;二、被告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律师费20000元给原告江门市允通电子有限公司;三、驳回原告江门市允通电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9685.18元,保全费3770元,两项合计13455.18元,由原告江门市允通电子有限公司负担2286.28元,被告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1168.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12 |
发布时间 |
2020-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冼树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02800034240 |
登记机关 |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