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海门德隆建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68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684民初1850号 |
案号 |
(2020)苏0684执14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海门德隆建材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海门市中小企业应急互助基金协会借款本金总额477.5万元及自2017年4月22日起至借款本息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的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8%计算的资金有偿使用费。付款方式为:自2020年3月1日起于每月月底前归还本金20万元;本金清偿完毕后每月归还借款利息20万元直至借款本息全部履行完毕;二、如被告海门德隆建材有限公司任何一期未如期如数履行,原告海门市中小企业应急互助基金协会有权就未履行部分本息全部一次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利息计算至被告海门德隆建材有限公司实际履行之日止;三、被告江苏卡帕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汤恩华、顾晓坤、汤蓓君对被告海门德隆建材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及应当承担的诉讼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门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时间 |
2020-09-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汤蓓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84666802691U |
登记机关 |
海门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海门市包场镇红中村18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