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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石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522********56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522民初434号
案号
(2020)晋0522执6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下协议:一、被告石建红、石峰、张玉萍归还原告高雪荣借款60000元。具体支付方式为:2019年12月30日前归还20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归还200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归还20000元。二、其他问题互不追究。三、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被告石建红、石峰、张玉萍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3-18
发布时间
2020-09-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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