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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农章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425********085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423刑初18号
案号
(2020)桂0423执2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蒙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吕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29日起至2020年12月28日止。罚金已缴纳。)被告人农章通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16日起至2020年10月15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完毕。)被告人农章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0年11月4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完毕。)四、被告人李军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0年10月4日止。罚金已缴纳。)五、被告人吕明、李军各自退出的违法所得款人民币二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六、追缴被告人农章通的违法所得款人民币二千元、农章明的违法所得款人民币二千元,待追缴后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上述追缴款项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完毕。)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蒙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5-21
发布时间
2020-09-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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