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农章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425********08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423刑初18号 |
案号 |
(2020)桂0423执2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蒙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吕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29日起至2020年12月28日止。罚金已缴纳。)被告人农章通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16日起至2020年10月15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完毕。)被告人农章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0年11月4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完毕。)四、被告人李军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0年10月4日止。罚金已缴纳。)五、被告人吕明、李军各自退出的违法所得款人民币二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六、追缴被告人农章通的违法所得款人民币二千元、农章明的违法所得款人民币二千元,待追缴后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上述追缴款项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完毕。)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蒙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时间 |
2020-09-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