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敏学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9********18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1402民初997号
案号
(2020)桂1402执7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刘敏学偿还原告钟广源借款本金249 000元和借款逾期利息(借款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249 000元为基数,从逾期之日即2019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付至还清款项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5122元,由被告刘敏学负担;三、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请求对被申请人限制高消费,并将申请人列入失信人名单。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5-18
发布时间
2020-09-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