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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彭福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321********0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321民初939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0)桂0321执1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朔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彭福生尚欠原告谢卫权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从2019年7月17日起计算至清偿借款之日止),被告定于2019年9月17日前还清借款本金及利息;二、本案受理费300元,调解减半收取计150元,由被告彭福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朔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4-14
发布时间
2020-09-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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