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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祝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31********68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0181民初498号
案号
(2020)云0181执16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宁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祝焕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杨树林货款3300元,并按24%的年利率支付自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0月1日的违约金594元。由被告于2017年10月2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6%的年利率支付原告逾期利息。诉讼费50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宁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9-01
发布时间
2020-09-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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