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覃富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722********08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2722民初697号 |
案号 |
(2020)黔2722执恢1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荔波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覃富吉欠原告陈玉江借款人民币五千元,被告覃富吉自愿于2018年8月30日前支付二千元给原告陈玉江,余下的三千元借款被告覃富吉自愿于2018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清楚,原告陈玉江同意。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陈玉江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荔波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8-14 |
发布时间 |
2020-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