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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汉权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426********03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1426民初445号
案号
(2020)粤1426执2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借款本金40000元。2、以借款本金4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支付自2018年12月21日起至借款本金40000元还清为止的利息。3、案件受理费920元及公告费560元。合计金额41480元+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5-07
发布时间
2020-09-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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