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周方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122********33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123民初1869号 |
案号 |
(2020)皖0123执27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周方媛欠原告杨兴元借款8500元,此款周方媛从2020年5月起每个月30日向杨兴元付1000元,直至款清为止;原告杨兴元表示同意;二、如果被告周方媛有一期到期款项没有给付,原告杨兴元可以就所有未到期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原被告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周方媛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时间 |
2020-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