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美霖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67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17民初5463号 |
案号 |
(2020)粤0117执8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广州美霖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款项合计74143元给原告曾献龙。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27元,由被告广州美霖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从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10 |
发布时间 |
2020-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梁炳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84726794540P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百德新路45号四层418、420、422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