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75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1123民初1602号 |
案号 |
(2020)黑1123执4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逊克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哈尔滨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内偿还原告逊克县茂盛食杂店货款14148元。二、驳回原告逊克县茂盛食杂店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78元由被告哈尔滨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逊克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时间 |
2020-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韩洪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0412758156XM |
登记机关 |
哈尔滨市道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哈尔滨市道外区公浴街2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