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徐州昊翔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32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21民初2626号 |
案号 |
(2020)苏0321执26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赵祥、陈方言共欠原告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房按揭贷款6期共计9700元,定于2020年7月31日前还清。如果被告赵祥、陈方言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全部贷款(扣除已偿还部分)。二、被告徐州昊翔置业有限公司依合同约定对该笔购房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案件受理费2311元(已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赵祥、陈方言承担(随案款一并支付给原告)。四、双方纠纷就此了结,别无其他争议。3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时间 |
2020-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艳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21063291909W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丰县中阳里办事处大门西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