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京高传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1MBA**** |
执行依据文号 |
宁宁劳人仲案字(2019)第5484号 |
案号 |
(2020)苏0191执7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纳至2019年6月 (其中个人缴纳1392元/月)、社会保险缴纳至2019年10月 (其中2019年6月份个人缴纳1228元、2019年7-10月份个人缴纳1511.5元/月)。工作期间,申请人月工资由基本薪资、岗位工资、考核工资、工龄工资、管理工资和年功工资构成,申请人2019年6月至10月期间正常为被申请人提供劳动,被申请人没有发放申请人该期间工资。申请人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期间平均实发工资为8812.46元/月。因被申请人没有支付申请人2019年6-10月份工资,申请人于2019年11月4日被迫发函解除,申请人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份平均实发工资为经济补偿29084.88元;以上费用合计73147.18元,南京高传电机制造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饶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时间 |
2020-09-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廖恩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15MA1MBAA267 |
登记机关 |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江宁空港经济开发区飞天大道69号(江宁开发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