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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汝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421********053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421民初976号
案号
(2020)桂0421执4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苍梧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汝健、林秀琼应归还原告罗彬的代偿款47951.34元及利息(利息从2019年7月5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至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998元,公告费700元,共169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张汝健、林秀琼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苍梧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9-01
发布时间
2020-09-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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