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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彩琴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30********422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1028民初494号
案号
(2020)晋1028执2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彦良、刘彩琴于2019年12月底偿还借款本金15000元,于2020年6月底偿还本金15000元及利息5000元。二、如逾期将一次性偿还借款30000元及2013年11月10日以后利息直到还清之日(月利率按2%计算)。三、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被告张彦良、刘彩琴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吉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8-04
发布时间
2020-09-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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