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居行美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5********YD2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526民初206号 |
案号 |
(2019)黔0526执7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威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许泽玲与被告贵州居行美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居行美团购会员认筹协议》。二、由被告贵州居行美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返还原告许泽玲交纳的50000元认筹诚意金,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5元,由被告贵州居行美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4-22 |
发布时间 |
2019-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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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廷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526MA6DW2YD2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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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开行路中央步行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