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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代运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3029********20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1523民初1306号
案号
(2020)豫1523执4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一致调解意见:一、被告代运华下欠原告邬泽喜41500元,定于2018年7月29之前一次性偿还30000元,2018年12月1日之前偿还6500元,如被告能按照上述约定期限偿还上述款项,余下款项原告自愿放弃,否则,被告自愿按借条记载内容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0000元,并按月息2%的标准自2018年7月3日起计算借款利息至偿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6-02
发布时间
2020-09-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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