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圣地罗兰鞋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37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482民初1422号 |
案号 |
(2020)豫0482执恢1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河南圣地罗兰鞋业有限公司、孟武、孟武装欠原告樊团霞购房款370000元及利息,三被告愿于2019年7月31日前偿还122100元及利息,剩余款项及利息于2019年12月31前偿还完毕(利息均按月利率2分自2018年10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偿还完毕之日止); 二、被告河南圣地罗兰鞋业有限公司、孟武、孟武装首次没有按约定偿还款项,原告樊团霞有权申请执行全部款项;三、案件受理费7276元,减半收取3638元,由被告河南圣地罗兰鞋业有限公司、孟武、孟武装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16 |
发布时间 |
2020-09-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天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82563746965W |
登记机关 |
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汝州市产业集聚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