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沾化中豪民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15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滨民三初字第1645号 |
案号 |
(2018)鲁1602执2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滨州市滨城区中小企业投资担保中心与被告沾化中豪民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还款协议》;二、被告沾化中豪民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滨州市滨城区中小企业投资担保中心借款本金4 700 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计算方式:截至2016年3月23日应支付的资金占用费为2 935 933.33元;自2016年3月24日起至借款偿清之日止,以借款本金4 700 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三、被告沾化中豪民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滨州市滨城区中小企业投资担保中心代偿款3 000 000元及违约金300 000元;四、被告沾化中豪民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滨州市滨城区中小企业投资担保中心支出的律师代理费73 000元;五、驳回原告滨州市滨城区中小企业投资担保中心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7 854元,诉讼保全费5 000元,共计92 854元,由被告沾化中豪民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01-15 |
发布时间 |
2018-0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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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蔡胜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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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沾化县下洼镇后边村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