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吴江东亚纺织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91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沪0114民初18280号 |
案号 |
(2020)沪0114执53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江东亚纺织厂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上海绮琼针织原料有限公司价款265,240.40元; 二、被告吴江东亚纺织厂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绮琼针织原料有限公司以价款265,240.40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07-17 |
发布时间 |
2020-09-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桂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9769134382M |
登记机关 |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盛泽镇双熟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