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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景德镇天佑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93761****
执行依据文号
2015珠民二初字第155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6)赣0203执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蒋海清海、黎勇根、施茗恩,景德镇天佑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内共同向原告袁根秀支付货款85336元,并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933元,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6-04-01
发布时间
2016-05-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施茗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广场南路皇冠购物广场5号楼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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