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宇澄光电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66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06民初5699号 |
案号 |
(2020)粤0306执94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深圳市宇澄光电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亿福利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125,343.3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125,343.30元为计算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的标准,从2019年2月27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03元,由被告深圳市宇澄光电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23 |
发布时间 |
2020-09-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卫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676653642E |
登记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九围社区金岗山工业区第一栋一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