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沾化中豪民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15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1603民初1822 |
案号 |
(2017)鲁1603执2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沾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沾化中豪民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沾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21 500 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双方约定利率计算,自2013年7月20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 二、原告对被告提供抵押的位于沾化县下洼镇前边村永馆路南侧的房产证号为沾化房权证下洼镇字第10406号的房产和位于沾化县下洼镇后边村北的房产证号为沾化房权证下洼镇字第11194、20130123、20130122号的房产及编号为沾国用(2011)字第10号、沾国用(2010)第103号的土地使用权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 591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04-01 |
发布时间 |
2017-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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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蔡胜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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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沾化县下洼镇后边村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