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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宁文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283********58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283民初3519
案号
(2020)鲁0283执12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度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高伟雷、被告宁文茜付给原告周金安货款7200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000元,减半收取5500元,保全费4270元,共计9770元,由两被告负担,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度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4-01
发布时间
2020-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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