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周口市星海运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62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192民初1775号 |
案号 |
(2020)豫0192执11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向原告赵玉奎、孙梅菊、刘闰芝、赵娜、赵荣宇赔偿死亡赔偿金110 000元,定于2019年6月7日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履行完毕后,双方针对本次事故再无任何纠纷;二、对交强险外的损失,被告徐文亮应向原告赵玉奎、孙梅菊、刘闰芝、赵娜、赵荣宇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180 000元,原告赵玉奎、孙梅菊、刘闰芝、赵娜、赵荣宇自愿放弃14 000元,被告徐文亮向原告赵玉奎、孙梅菊、刘闰芝、赵娜、赵荣宇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166 000元,定于2019年7月7日以前支付完毕,履行完毕后,各方针对此次事故再无任何纠纷;三、被告周口市星海运输有限公司对调解协议第二项与被告徐文亮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四、若被告徐文亮、周口市星海运输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则原告赵玉奎、孙梅菊、刘闰芝、赵娜、赵荣宇放弃的14 000元被告徐文亮、周口市星海运输有限公司仍应向原告赵玉奎、孙梅菊、刘闰芝、赵娜、赵荣宇进行赔偿,原告赵玉奎、孙梅菊、刘闰芝、赵娜、赵荣宇可按照总赔偿款180 000元申请强制执行(若被告徐文亮、周口市星海运输有限公司履行部分赔偿款,则相应予以扣除);五、原告赵玉奎、孙梅菊、刘闰芝、赵娜、赵荣宇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六、案件受理费5422元,减半收取计2711元,保全费520元,共计3231元,原告赵玉奎、孙梅菊、刘闰芝、赵娜、赵荣宇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23 |
发布时间 |
2020-09-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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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郑海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600766245415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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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周口市周项路东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