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省真牛食品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3369****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1129民初2044号 | 
| 案号 | (2020)赣1129执315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万年县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西省真牛食品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李想花借款本金100000元,2018年4月12日至2019年10月8日利息25666元,2019年10月9日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月息1.5%计算,原、被告对上述款项均表示认可。二、上述欠款被告江西省真牛食品有限公司承诺于2020年1月15日前偿还本金10000元,于2020年3月20日前偿还本金20000元,于2020年6月20日前偿还本金10000元,于2020年8月20日前偿还本金20000元,于2020年10月20日偿还本金20000元,于2020年12月20日前偿还本金20000元,利息于2021年2月1日前全部还清,原告李想花表示同意。上述款项由被告江西省真牛食品有限公司打入原告李想花下列账户:户名:李想花,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鄱阳县支行,账号:6228481778717851372。三、被告江西省真牛食品有限公司承诺严格按照上述还款约定的时间及金额足额清偿借款,如有违约,一期违约视为全期违约,原告可以对未还欠款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原、被告均表示认可。本案诉讼费用2813元,减半收取1407元,由被告江西省真牛食品有限公司承担。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万年县人民法院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0-03-30 | 
| 发布时间 | 2020-09-04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丁炎山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129763369076J | 
| 登记机关 | 万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丰收工业园区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