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万载县立城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07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602民初3393号 |
案号 |
(2020)赣0602执8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祝进兴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原告董益平借款本金850000元及利息196350元(利息已计算至2019年11月30日,之后的利息以850000元为基数,按月息7.7‰另行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二、被告袁爱明对被告祝进兴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袁爱明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祝进兴追偿; 三、被告万载县立城置业有限公司在合同议定的万载县康乐街道将军中大道366号国贸中心二期7—1—2001、7-1-2101号商品房抵押房产价值899712元范围内对被告祝进兴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万载县立城置业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祝进兴追偿;四、驳回原告董益平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417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祝进兴、袁爱明、万载县立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时间 |
2020-09-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辛圣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922060786498B |
登记机关 |
万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康乐大道东八栋1层1-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