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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叶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625********06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1123民初510号
案号
(2020)黑1123执3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逊克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叶财、赵春华于2020年4月12日前给付原告栾学本金13,000元及利息3,200元,本息合计16,200元;二、被告杨叶财、赵春华于2021年4月12日前给付原告栾学本金13,000元及利息3,200元,本息合计16,200元;三、被告杨叶财、赵春华于2022年4月12日前给付原告栾学本金14,000元及利息3,200元,本息合计17,200元;四、上述款项如有逾期,则要求被告杨叶财、赵春华按实际本金数,按月利率1.2%计算逾期利息;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8元由原告栾学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逊克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4-28
发布时间
2020-09-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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