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刘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00113********24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渝0113民初18596号 |
案号 |
(2020)渝0113执22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畅尚欠原告李冬梅借款71 000元,定于2020年1月至10月每月27日之前偿还6600元,2020年11月27日前偿还5000元; 二、如被告刘畅未按以上约定时间偿还原告李冬梅借款,原告李冬梅可就剩余借款金额全额申请执行; 三、本案受理费787.5元、保全费730元由原告李冬梅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0-05-09 |
发布时间 |
2020-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