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湛江市建筑工程集团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944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 粤13民终3500号 |
案号 |
(2018)粤1302执66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2016)粤1302民初10827号民事判决;二、被上诉人湛江市建筑工程集团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向上诉人谢伟芳支付外脚手架工程款1435907.3;内架租金379532. 94 元,合计1815440.24 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1815440.24元为本金从2016年11月30日起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11-12 |
发布时间 |
2019-04-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案号 |
(2018)粤1302执6656号 |
立案日期 |
2018-11-12 |
执行法院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853545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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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汤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800194403253Q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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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