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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杭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8********05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628民初2438号
案号
(2020)闽0628执7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曾杭洲自愿偿还黄旭阳借款本金11200元及利息300元,合计11500元,限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5000元,于2020年1月20日前偿还6500元。二、若曾杭洲按期足额还款,黄旭阳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若曾杭洲未按期足额还款,曾杭洲应偿还借款11200元及自2017年9月30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并自曾杭洲首次逾期之日起,黄旭阳可就曾杭洲尚未偿还的款项一次性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87.5元,减半收取计43.75元,曾杭洲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和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7-15
发布时间
2020-09-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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