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西双版纳盛引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94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云2801民初86号 |
案号 |
(2018)云2801执5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西双版纳盛引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之前向原告景洪世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支付广告费100000元;2017年9月30日前支付100000元;2017年10月31日之前支付剩余的320000元。二、如果被告西双版纳盛引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未付清任何一期付款期限已经届满的所欠广告费,则原告景洪世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可就所有未支付的款项向景洪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西双版纳盛引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支付2015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滞纳金13500元,2017年1月1日后的利息以未付广告费为本金,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所欠广告费全部清偿之日止。三、若被告西双版纳盛引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付清所拖欠的全部广告费,则原告景洪世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本调解协议第二项中约定的滞纳金及利息。四、案件受理费9136元,减半收取4568元,由被告西双版纳盛引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原告景洪世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4568元由被告西双版纳盛引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前迳付原告景洪世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景洪市人民法院不再另行清退。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8-03-19 |
发布时间 |
2018-05-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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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冯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801099424654N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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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宣慰大道(景洪东路7号商贸电子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