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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坤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94107****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皖0104民初8743号
案号
(2019)皖0104执7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合肥铭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刘彭来退股金269917.42元;二、驳回原告刘彭来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431元,减半收取计2715.5元,由被告合肥铭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9-01-21
发布时间
2019-07-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皖0104执700号
立案日期
2019-01-21
执行法院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041221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卢翼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394107897C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合肥市政务区合肥市总商会大厦商业1幢39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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