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无锡英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2********KU5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11民初6792号 |
案号 |
(2020)苏0211执13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无锡英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确认结欠上海屹丰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项目款348万元,该款项由无锡英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分期支付,于2019年11月底前支付50万元,于2019年12月底前支付50万元,剩余款项248万元于2020年1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二、如果无锡英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约履行,则上海屹丰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可就未支付部分全额申请强制执行,2且无锡英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需以未付款项为基数,自2018年9月1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5倍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三、本案已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18199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3199元,由无锡英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3199元,由上海屹丰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负担10000元(该款项已由上海屹丰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预交,由无锡英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底前支付)。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12 |
发布时间 |
2020-09-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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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11MA1N0YKU5A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无锡市建筑西路777号A2栋第4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