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庞学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833********00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329民初2964号 |
案号 |
(2019)鲁1329执12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临沂瑞普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欠临沂新沂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80万元及利息184.8万元(利息算至2018年6月21日)共计464.8万元。临沂瑞普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自2018年7月1日起于每月20日前按月息0.7%支付临沂新沂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利息32536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返还临沂新沂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50万元,2019年6月30日前返还借款182.4万元,2019年12月30日前返还借款50万元,下欠借款于2020年6月30日前还清(每次返还借款后,利息数额按月息0.7%重新计算,已还款凭收据或转账凭证折抵借款)。2、如临沂瑞普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逾期两个月未还本金或利息,临沂新沂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可就下欠全部借款本息申请执行。3、庞学明、卢秀梅、临沭海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负连带清偿责任。4、案件受理费12140元,由临沂瑞普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4-08 |
发布时间 |
2019-04-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鲁1329执129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08 |
执行法院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4648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