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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候国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129********33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423民初1712号
案号
(2020)冀0423执6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候国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垫付的赔偿款12万元。如候国顺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350元,由被告候国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8-19
发布时间
2020-09-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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