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何壮雄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722********18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2722刑初190号 |
案号 |
(2020)黔2722执3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荔波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四、被告人何壮雄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五日起至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缴纳,逾期强制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荔波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3-16 |
发布时间 |
2020-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