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合肥宁肯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2MQ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104民初4071号 |
案号 |
(2018)皖0104执29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安徽宁肯赛事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安徽世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赛事执行费70万元及该款自2018年5月15日起至款清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违约金;二、合肥宁肯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承诺用于担保的房产(坐落于撮镇东风大道与铁路北路交口西北角文博城170号;网上备案合同号1612500380)价值范围内对安徽宁肯赛事管理有限公司未付70万元债务本金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三、驳回安徽世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800元,减半收取5400元,财产保全费4020元,合计9420元由安徽宁肯赛事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宁肯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8-09-10 |
发布时间 |
2018-09-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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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郭有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2MQUQ18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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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经济开发区振兴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5栋5层572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