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寿宁县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84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924行审2号 |
案号 |
(2020)闽0924执4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寿建决字[2019]1 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行政征收决定书》 ;二、被执行人寿宁县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573834元;三、如果被执行人寿宁县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履行缴纳义务,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时间 |
2020-09-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何政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9246784704605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寿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寿宁县鳌阳镇滨湖北路龙庭国际小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