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黄琦治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29********00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1725民初1774号 |
案号 |
(2020)川1725执10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黄琦治下欠原告殷作全货款124629元。此款由被告在2020年7月23日前支付原告12629元;2020年7月31日前支付原告12000元;2020年8月31日前支付原告35000元;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原告35000元;2020年10月30日前支付原告30000元,并支付从2020年1月21日起以未支付的货款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至货款付清为止的利息;二、如被告黄琦治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履行义务,原告殷作全可就余下未支付的全部货款及利息申请一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792元,减半收取1396元,由被告黄琦治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时间 |
2020-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