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6837****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102民初2134号 | 
| 案号 | (2020)桂1102执795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原告何建雄与被告广西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惠农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鞍山路75号小区项目的6#楼1704房的商品房预约合同关系。二、判令被告广西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原告何建雄购房款200000元。三、判令被告陈丽、邱志雄退还原告何建雄10000元及赔偿利息损失(以1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2014年2月14日起计至被告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450元,减半收取225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西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119元,被告陈丽、邱志雄负担106元。财产保全费1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陈丽负担。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 省份 | 广西 |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 发布时间 | 2020-09-02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朱江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100796837702U | 
| 登记机关 |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注册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43号德瑞花园6号楼191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