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州原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3483****
执行依据文号
(2014)穗越法民二初字第03712号
案号
(2016)粤0104执11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州原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张远在返还保证金20000元。 二、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州原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张远在返还管理费按金12060元。 三、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州原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张远在返还代收货款40807.40元。 四、驳回原告张远在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622元,由被告广州原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6-02-01
发布时间
2016-1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林智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673483078M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38号704、705、706、707房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