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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州原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3483****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粤0104民初22791号
案号
(2018)粤0104执147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广州原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罗景玲返还履约保证金240000元。二、被告广州原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罗景玲支付逾期返还租赁保证金的资金占用费(从2016年8月16日起至被告广州原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返还上述保证金之日止,以240000元为基数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三、驳回原告罗景玲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8-07-26
发布时间
2018-1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林智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673483078M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38号704、705、706、707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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