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菏泽同宇塑胶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7********338M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791民初2799号 |
案号 |
(2020)鲁1791执14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案件受理费4114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46144元,由被告菏泽市正洋食品有限公司、菏泽市欣欣商贸有限公司、菏泽同宇塑胶有限公司、楚莹、楚文龙、楚成翰、楚庆民、张翠珍、楚晶晶、李豪、王晓燕、郑晖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时间 |
2020-09-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晓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02566746338M |
登记机关 |
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菏泽牡丹工业园黄河路北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