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顾传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88********7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623民初1699号 |
案号 |
(2019)闽0623执21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顾传顺认欠蔡明借款本金人民币330000元。款限于2019年3月11日前偿还100000元,2019年4月25日前偿还50000元,2019年5月25日前偿还80000元,2019年6月25日前偿还100000元;二、福州海湾潜水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蔡明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受理费8140元,减半收取4070元,由蔡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7-19 |
发布时间 |
2019-08-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闽0623执2113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19 |
执行法院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0000 |